|
|
聯系我們 CONTACT US |
|
|
|
手 機:13812011713
傳 真:0510-88990783
聯系人:徐學東
E-MAIL:xurong1713@163.com
|
|
防火卷簾、常開防火門兩側探測器的設置
發布時間:2015-11-06 【關閉窗口】 |
在工程驗收或調試中,經常可見某一防火分區內任一感煙探測器報警后,防火卷簾馬上有動作。對于這一現象存在一定的爭議,究其原因是不同規范對于防火卷簾、常開防火門兩側探測器的設置有著不同的描述,當采用設計標準不同時,對探測器的設置及聯動控制器的邏輯編程應不同。GB50116-98中對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簾規定為: 1.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簾兩側,應設置火災探測器組及其警報裝置,且兩側應設置手動控制按鈕;對防火分隔的防火卷簾規定為: 2.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簾,火災探測器動作后,卷簾應下降到底;對常開防火門的控制要求為: 3.門任一側的火災探測器報警后,防火門應自動關閉。而JGJ16-2008對防火卷簾側探測器設置要求為: 4.第1款:疏散通道或防火分隔的電動防火卷簾兩側,宜設置專用的感煙及感溫探測器組、警報裝置及手動控制按鈕,并應有防誤操作措施;對常開防火門的探測器設置要求為: 5.第2款:(電動防火門)門兩側應裝設專用的感煙探測器組成控制裝置,當門任一側的探測器報警時,防火門應自動關閉。兩本規范對于探測器的設置描述唯一的區別在于:專用探測器。是否采用專用探測器對系統的聯動控制有著明顯的區別,當只用一般探測器時,防火分區內任一點都可觸動防火卷簾和常開防火門動作;而采用專用探測器時,只有當煙霧飄到防火卷簾(防火門)側時才能觸發專用探測器報警進而聯動設備。
|
|
|